建筑规划景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条例
发表时间:2014-10-19 阅读次数:5253次
      为强化和规范实验室管理,确保我院教职员工和学生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及学院资产不受损失,创立良
  
一、各课题组实验室实行导师负责制。  
  
二、实验中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三、各实验室应设立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新进入实验中心的本科生、研究生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五、妥善地使用和保管实验室设施和所有学校(院)资产。不得私自进行实验室改装,必要时需报请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六、做好防火工作。实验中心应根据学校消防要求和自身情况,配备适当的消防用具,研究生应学会使用灭火器,以及火灾报警。发生火灾时应沉着、冷静。对火灾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七、实验中心内严禁吸烟。实验中心的加热热源应尽量使用加热套或封闭式电炉。在使用易燃气体的实验中心内不得使用明火。  
  
八、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实验中心的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仪器、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接地。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仪器设备的连接线必须使用带有接地的护套线。  
  
九、节约用水。水龙头或水管漏水时,应及时地进行修理。确保下水道排水畅通。  
  
十、妥善地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气体钢瓶。气体钢瓶直立放置时要稳妥。搬运和转动钢瓶时不得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高压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  
  
十一、妥善地使用和保管剧毒、易燃、易爆试剂和药品。在使用有毒有害试剂,或进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在火源和热源处使用挥发性试剂、易燃试剂和易爆试剂。  
  
十二、 实验所产生的废液及过期试剂应按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装有废液的容器必须具有明显的标识。标识上应注明该废液的名称、组成、及该溶液废弃人的姓名。将装有废液的容器放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严禁将有毒、有害、强腐蚀性试剂及液体倒入下水道。  
  
十三、 实验室不得堆放杂物,确保实验室安全通道的畅通。  
  
十四、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和良好的通风。实验结束前清理好各种器材、工具、资料,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对易燃物品、纸屑等杂物,必须清扫干净,消除隐患。实验结束或下班离开实验时应检查水、电、门、窗、火、空调等是否关好。  
  
十五、 实验中心应建立值班制度,明确每日值班人员名单,并在实验室明显位置张贴。每日(或每次)实验结束后值班人员应如实详细填写实验室值班日志。  
  
上篇文章 下篇文章

Copyright@2014 建筑规划景观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同济大学)  技术支持:维程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