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划景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规定
发表时间:2014-10-19 阅读次数:5885次
一、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根据我院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对实验室安全工作作如下规定。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选派一名同志任安全员,院领导关心和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三、本科学生做实验,必须有教师在场指导。每学期的第一次实验课,要进行安全教育。毕业设计或研究生单独进行实验需经导师批准,并在实验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有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实验,应安排人员监护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使用易燃、易爆、自燃、氧化、过氧化、有毒和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学校制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腐蚀的工作。实验室少量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安全存放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报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五、实验室的特种设备应做好验收、年检等工作,并指定专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合格的上岗证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操作。实验室需建立特种设备运行档案,确保安全实验。  
  
六、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发放和保存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严格执行防放射性辐射的安全保护制度。  
  
七、因教学、科研工作必须使用电炉时,要经安全员同意,注意安全。停电或停用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电源线不得有任何裸露、破损,随时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八、实验室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注意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并建立记录制度。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九、实验室在实验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废液不得未经处理任意排放,应按学院 规定集中收集封存并妥善保管,由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定期上门回收处理。  
  
十、实验室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有必要,应设置专人值班制度。对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的教育,对因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十一、 实验结束前清理好各种器材、工具、资料,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对易燃物品、纸屑等杂物,必须清扫干净,消除隐患。  
  
十二、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要加强“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安全教育,提高实验室人员和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  
  
十三、 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当日将情况上报学院、保卫处(安全办)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十四、 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和每学期放假前,各实验室应进行安全检查, 平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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